法律分析:故意砸别人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
2、聚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破坏公私财物;
3、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三次;
4、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上述情节其中任何一项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违法建筑。财物的违法性不能成为毁坏财物行为违法性的阻却事由。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3种观点:
1、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
2、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
3、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