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的具体职权。
对职权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