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其遗产。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共有财产未约定分配,则配偶分得一半,其余为被继承人遗产。遗产分配顺序为遗赠扶养、遗嘱、法定继承。二婚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分配共有财产,则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的分配顺序为遗赠扶养、遗嘱、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