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例如,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实现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辩护终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