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如遇村委会无故不批准建房申请,可约请十分之一以上村民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准许建房。若半数以上村民同意,可向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村委会仍不同意,可向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
法律分析
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建房条件,而村委会无故不不批准的,该村民可以约请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是否准许其建房。如果到场的村民中有半数同意其建房,该村民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果村委会仍不同意的,可以到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
拓展延伸
村民委员会是否同意兴建住房?
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最新决议,他们同意兴建住房的申请。该决定是在考虑到社区发展和村民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村民委员会认识到,提供适宜的住房对于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整体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他们积极支持并批准了该建房计划。这一决定将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并促进社区的繁荣和发展。村民委员会将确保建房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监督工程的顺利进行。他们将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建房项目的顺利推进,以最大程度地满足村民的住房需求。
结语
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是基于考虑社区发展和村民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他们同意并支持该村民的建房计划。这一决定将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促进社区的繁荣和发展。村民委员会将确保建房过程符合法规,并监督工程的顺利进行。他们将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建房项目顺利推进,满足村民的住房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