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该行为应当视为有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并不代表租赁无效,而是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租凭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怎样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民法典,承租合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相对于非要式合同而言的,是指具有一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如果不采用该形式,则合同无法成立或者无法生效。常见的要式合同有: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也有例外,虽然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但是因合同的履行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