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向村委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政府等政府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