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