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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征地怎么处理

2023-09-29 来源:钮旅网

遇到违法征地的,可以向违法征地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也可以直接举报给国土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如果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或者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对于违法征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挪用征地补偿金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已经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到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征地时强拆违法可以要求相关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吗

征地时强拆违法可以要求相关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根据强拆案件的星系情况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私自买卖土地受到什么处罚

私自买卖土地,如果是非法买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当事人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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