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2023-09-29 来源:钮旅网

下列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1.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一、如何撤销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

撤销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赠与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赠与合同均可撤销。

二、违法购房合同如何撤销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撤销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行动协议可以撤销吗?

如果是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