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不止是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还包括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积极和消极财产。如有隐藏、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在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漏分共同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必须在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如果之后发生纠纷,也属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积极财产包括物品和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指债务。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会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上述行为,而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了这些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4、如果在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5、如果要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