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为了炫耀自己的社会地位,A威胁要举报兵工厂领导B腐败的罪证,并与工厂签订了销售合同,同意A为B预订军用装甲车作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用车。甲乙之间的销售合同因甲的胁迫而订立,损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当然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例如,村委会负责人串通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低价出售集体土地,损害村民集体利益,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禁止相互借贷,收取固定利息收入,双方以委托资产管理的形式掩盖私人借贷的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非典时期买卖高价药品,地震时期买卖高价帐篷;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