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情况进行分析。
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起诉要回,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所转的大额款项,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等,实践中这种恋爱转账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
而一些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如520、1314等则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以起诉要回。
所谓大额,需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各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综合判断是否从超出了日常交往的合理程度,如果系大额支出,如较为大额的转账、购房、购车等行为一般认为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结婚的条件未成就,则赠与亦可撤销。
因此,情侣之间转账的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