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离婚和他人有了孩子的法律责任问题:除非和他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并对外以夫妻宣称或者同婚外异性领取了结婚证,只要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并不违法,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违背了道德,但没有突破法律的底线。若是非处于妇女本身意愿下,双方拥有了一个孩子,则女方不违法,男方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女性拥有生育权可以决定是否生下孩子,男方无权干涉。若因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若和他人有了孩子的为女方,则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这一规定,或许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而不生效。
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况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一)女方在分娩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二)中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
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但是只要上述期限界满后,男方仍然可以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结婚九个月怀孕男方起诉离婚
妻子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孩子的法律地位问题: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相同的权利,但是以其安全降生为前提的。胎儿在法律上为拟制的人,当没有出生时视其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一旦未能成功出生,甚至被提前结束生命时,则其自始至终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胎儿不能作为女方向男方索求生活费、教育费等扶养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