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证明人材料要写旁证的基本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员工、客户单位的签字盖章。其中旁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救治的医院和受伤的部位及受伤的程度。旁证材料写好之后,要由申报单位写明旁证人的身份并且加盖公章。通常是用报告单的形式叙述工伤发生的全过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