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外承担债务无效,但可清偿个人财产债务。夫妻可约定财产归属,但不能损害债权人权益。在特定情况下,如隐藏财产、伪造债务、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等,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能对外承担债务吗
1、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外承担债务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对债权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内财产分割怎么适用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3、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无论何种情形,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都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拓展延伸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债务承担的效力: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的差异与解决方案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债务承担的效力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之间差异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可以约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对债务的承担方式。然而,实际执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和争议。例如,当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财产分割协议时,另一方可能遭受损失。解决这种差异的方式包括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责任、寻求调解或仲裁等。此外,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还受到公平原则、法律规定的限制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合作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确保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执行,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公平。
结语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涉及到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异。虽然协议可以约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对债务的承担方式,但实际执行中可能会出现差异和争议。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公平原则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合作,采取适当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