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开庭,在法庭上审理的过程是如何的
1、离婚案件开庭后,审理的过程一般会是这样的:书记员需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进行法庭调查;双方进行辩论;法官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
2、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和程度是:
(1)不向广大群众公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广大群众旁听。
(2)不向新闻界公开。即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
上述离婚案件虽不公开审理,但对上述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期一律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