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3、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5、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6、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