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国家药典委员会。
法律依据:
《药典委员会章程》 第十七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标准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药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任命。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