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是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要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一、没有结婚证能否离婚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被撕毁或丢失,那么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到民政局去补办结婚证。民政局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开一份婚姻证明,拿着婚姻证明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二、能异地办结婚证么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以下为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处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老式的结婚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领和身份证名字一样的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