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局局长是属于公安机关负责人,如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三条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