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给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欠我钱不还,我知道她的身份信息,有记录,但不在一个省,她把我拉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起诉时需要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银行欠款违期,一直打电话。不知道从哪里找到邻居的电话,问我发短信威胁我。如果我不还钱,邻居会来找我,让我半个小时内还不上,然后回家找
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
我的同学爱上了我的大四学生,我匹配,但现在我的同学欠他500元,让我给我的同学发信息叫他还钱,现在让我的校长打电话,我的大四学生已经告诉他的母亲,他想打电话给我,我该怎么办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起诉。同学欠钱不还的,可以写好起诉状后直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想起诉的,那么还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法督促对方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总而言之,同学欠钱不还可以先进行协商,能够协商成功的便可以直接讨要到债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对同学进行起诉,也可以申请支付令。
微信上有个朋友,然后借我的钱黑了我。他借的不多,只有30,但是他欠的钱不还,黑了我的做法,真的让我生气。这个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对方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不论金额多少。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总的来说,如果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首先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可以准备好借条或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有资产,在申请法院执行后,一般可以将欠款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您好律师,对方欠债不还,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有借条和微信转账记录。不知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怎么办?
欠钱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办法具体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借条不还钱可能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