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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法定继承能否多分遗产

2024-03-15 来源:钮旅网

一、无行为能力法定继承能否多分遗产

法定继承遗产时,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如果有特殊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起诉流程

1、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2、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3、诉讼执行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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