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诈骗未成年怎么定罪
对于未成年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量刑。网络诈骗,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为诈骗罪;十六周岁以下有网络诈骗行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进行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青少年成长中的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产生矛盾,而在网络中能找到补偿的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正好符合了青少年的需要,使得青少年成为网络的主要人群。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自由性使青少年对网络聊天的言论缺乏约束传播淫秽之物,道德和责任感减弱,法律意识淡化,犯罪感缺乏,严重的甚至触犯刑律。
2、当前的网络法制体系不健全,使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缺少法律常识大全认知。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修改后的现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但现有的法律远远不能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许多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使得法律无法约束,出现法律空白。
3、从外部环境来看,有些网络服务机构,网络从业人员唯利是图,大量制造和传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暴力、恐怖等内容的信息。有些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入内,并且24小时营业,开设各种上网会员卡、贵宾卡,以各种“优惠措施”达到使大量未成年人“扎根”网吧的目的,甚至提供吃住,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期玩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会诱使玩游戏的人将自己定位为攻击者的角色,增强攻击性行,从而滋生了犯罪的冲动,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4、在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家庭环境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原因之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家长也忙于进一步积累自己的财富,造成孩子缺乏监管,较早地与社会接触。一些家庭的不和睦也导致孩子不愿意回家而流连网吧。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因素也是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学校在教育中对学生道德教育和网德教育不足,对差生的消极评价,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反感和歧视,导致一些学生自我放弃,痴迷网络,在网络中寻找自信和快乐。而家庭教育不当,对子女电脑监管不严,甚至一些家长的不良言行也影响了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