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中间接损失的界定,间接损失需受害人提供证据证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范围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计算;赔偿费用支付方式可协商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纠纷中间接损失如何界定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纠纷中间接损失如何界定没有作出规定,而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由受害人提供证据证明才能确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纠纷中间接损失的界定未作出明确规定。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需要受害人提供证据证明才能确定。根据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损害赔偿范围应相当于违约或侵害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可由当事人协商,若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