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持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和证件相片三张到核发地车管所领取并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是,交付少少工本费后领回新的驾驶证。
如果你本人有因或在异地不能自己申请办理换证业务时。你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和你的证件相片三张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但你必须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体检表亦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体检后)再寄回,因为此表要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方可。
申领地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