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为双方名下或约定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没有交房,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或者是之后房产证上登记为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结婚后购房需缴纳契税吗?
结婚后购房需不需要缴纳契税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后购房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一种房地产交易税,适用于购房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结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交房后购房产生的契税是按照结婚后的时间来计算和缴纳的。具体的契税金额根据房屋的交易价格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购房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契税。如果未按时缴纳契税,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结婚后购房的夫妻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缴纳契税的义务。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按照结婚后的时间和房屋交易价格计算的,购房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缴纳契税的义务。了解法律,遵守规定,有助于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