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集体户口,只有一张个人页是不能作为户籍证明的,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主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主页,可以去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或由托管单位开具集体户口无首页证明。集体户口主页主要体现该户口下的人员数量、户主姓名、人员和户主间的关系等重要信息,故办理需要户口薄的事务时一般需要出示户口主页。如有集体户口首页,可以咨询人才中心或托管单位,户主一般是托管单位的负责人,拿到户主页复印并由托管单位加盖公章即可,公章不可复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