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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政策解码:独生子女证与生育规定的辩证关系

2024-12-20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仍可生育二胎,但需注销独生子女证。生育二胎需要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县(市、区)计生局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生育的,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法律分析一、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是否还能生育二胎?虽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夫妇仍然可以生育二胎。不过,在生育二胎时,需注销独生子女证。生育二胎需要进行以下审批:(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计生局。(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结语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仍可生育二胎,但需注销独生子女证。生育二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向当事人送达批准或否决的书面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生的。父母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仍然可以生育二胎,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提起再生育申请,但当事人生育二胎后,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原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二胎政策后,独生子女证并非不能办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而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生二胎不罚款,符合二胎生育规定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在办理二胎指标时把独生子女证交回就可以了,不会因为领了独生子女证申报二胎指标就罚款的,所以不会罚款的。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法律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 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1种观点: 根据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仍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符合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手续。然而,根据新政策,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了光荣证的家庭仍可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但要求再生育的家庭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且之前享受的优待不会退还。法律分析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生育吗?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后的失独家庭是否还能获得扶助呢?现在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拓展延伸独生子女证是否限制了二胎生育权利?独生子女证并不直接限制二胎生育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此外,政策也可能随时变化,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是非常重要的。结语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仍然可以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下,可以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并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然而,新的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且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也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最准确的政策信息。请注意,政策可能随时变化,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对做出决策非常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2种观点: 独生子女证生二胎仍需办理手续,但不再享受奖励政策。已领证家庭可继续享受优待。不得领证情况包括照顾二孩、父母在国外、未婚生育后不结婚、单身收养孩子、孩子已死亡、再婚且已有两个孩子的。法律分析一、独生子女证生了二胎还有用吗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拓展延伸独生子女证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解析二胎政策下的新变化独生子女证作为一项特殊的身份证明,曾经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证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首先,独生子女证的法律效力仍然存在,可以用于享受相关的福利和优惠政策。其次,对于已经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他们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年龄限制、婚姻状况等。此外,一些地区还规定了独生子女证持有人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特殊待遇。总的来说,独生子女证在二胎政策下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发生了变化,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区和政策来进行解析和理解。结语独生子女证作为特殊身份证明,在二胎政策下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发生了变化。已领证家庭可再生育,但需按规定办理手续。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证书和享受相关奖励,已领证家庭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然而,独生子女证不能领取的情况包括照顾第二个孩子、父母在国外期间、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单身收养孩子、孩子已死亡等。独生子女证在二胎政策下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需要根据具体地区和政策解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但需注意取消证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子女,但需遵守相关程序。全面两孩政策下,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领证家庭继续享受优待政策。生二胎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取消独生子女证后,失去相关政策优待。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分析一、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的,但是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计生局。(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通过以上的资料,大家对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可以看出,在我国办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下,如果还想要二胎,可以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取消独生子女证,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生二胎的。但是如果有了二胎,针对独生子女证所享有的一切政策将不再继续享有,相关具体的政策。可咨询本地的计划生育政策。结语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办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仍然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根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仍可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办理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办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如需生育第二个孩子,应注意注销独生子女证。具体审批程序可咨询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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