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理论上不管何时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簿可以改名字。户口簿上的名字可以更改,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