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等。,并有不同的刑事立案标准。职务犯罪量刑标准如下: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但情节严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罚款、暂扣、腐败手段恶劣、证据毁灭、赃物转移等。;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因受贿行为给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强行索取财产的;职务侵占罪:5000元~2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罪:1万元~超过30000(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50000~一万多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强行索取财产的;(三)给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私分罚没财产罪:10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法官在庭审中的基本职责就是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理裁判。法官更深一层次的职责是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法官的基本职责 在庭审中,法官的基本职责首先是查清案件事实,司法上称之为事实审,其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这一职责要求法官必须当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发言,根据庭外的调查取证和庭审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个事实和情节,尽可能地恢复案件事实,诉讼活动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即体现在此。审判活动即使审和判的活动,审理是裁判的前提,审判中查清案件事实是审判活动的一个关键环节,因此查清案件事实也就是法官的首要职责。 其次,法官的基本职责是正确适用法律。司法上称之为法律审,其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事实查清楚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判断案件应该适用的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应该是独立的,他作为裁判的标准只能是案件事实,而不能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也就是说,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受到法律的支配,严格依法判决。一个判决是否合法、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审判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是否针对特定的客观的事实而正确地援引并解释法律。 最后,法官必须依靠案件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作出合理判决。选定要适用的法律之后,其适用程度必须恰当。在 刑法 中称为量刑。定罪是前提,在一种 罪名 下选择适当的量刑幅度一般需要依靠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环节要求法官不偏不倚地作出合理的判决。 总之一个判决是否合法、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审判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是否针对特定的客观事实而正确地援引并解释法律。 (二)法官的根本职责 法官更深一层次的职责是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理判决,是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过程和必要前提。定纷止争,维持社会公共正义才是法官的终极目标。在法官身上,除了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外,还必须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 办事 、全力负责的信念。一个称职的法官在明察秋毫之时,还要用心去体会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充分考虑判决结果对双方当事人未来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才能够作出最恰当的裁判。 作为国家法律的最后执行者,法官掌管着人民给予的审判权力,肩负着百姓赋予的期望和重托,如何以自己的执法行为,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展示法官的廉洁奉公,从而使 法院 和法官真正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敬慕,这对从事法官职业的人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逐渐提高,这就向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水平,真正做到勤勉敬业,公正廉洁,以公正的司法来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合法权益,让法院成为人民百姓抵御侵犯合法权益的后盾,让法官成为人民百姓拥戴信赖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