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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2024-12-20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解决办法如下:1、分类准备垃圾桶。要想做好垃圾分类,必须要分类准备一些垃圾桶,比如将家里的垃圾桶进行简单分类,准备一些厨余垃圾桶、准备一些可回收物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等。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物质条件。 2、分类存放垃圾。要想做好垃圾分类,就必须要在丢弃垃圾时,做好垃圾的分类存放,把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等分开放,这样也是为了在丢弃垃圾时能够准确进行分类丢弃。 3、妥善处置有害垃圾。要想做好垃圾分类,还必须要有一个意识,那就是生活中产生的有些垃圾其实是有毒有害的,在丢弃时千万不要和常见的垃圾放置在一起,一定要把这些有害的垃圾分开放置,放在专门的回收箱内,实现垃圾的分类放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规定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法律依据:《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规定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为四类分别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法律依据:《天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二)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及其包装物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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