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档案的接收条件一般为户籍地、工作地或者同意接收机构。档案转入同意接收机构,一般是该机构出具同意接收函、开具调档函,办理人员带好材料前往档案所在部门办理调转手续即可。档案直接寄回生源地就不用管了。学生的档案在学生毕业后派回学生的来源地,一般也就是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在上学的时候学生的生源地发生变化在统计信息时提交相关的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回到生源地一般是分为两种情况,生源地的人才市场或者生源地的工作单位,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后需要去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会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1.大学毕业户口迁回原籍档案(如果是农村户口不能迁入,只能迁到原籍市县人才市场),学校会征求你意见,派遣回老家或者进行暂缓就业处理。2.你签署了三方协议并同时网签,学校会把户口和档案给你派遣到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其他文件,具体可以咨询档案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2种观点: 大学毕业之后档案是不可以自己拿着的,根据相关法规定,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得接收。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是不能接触到自己的档案,这也是从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进行考虑的,有部分学校在毕业后让学生私自携带档案离校,在学生不重视的情况下,经常造成档案滞留在手上形成死档,影响后期工作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学生学籍档案里有什么1、高中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中考试成绩登记表、家庭情况调查表、体检表等;2、大学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年考评表、体检表、就业通知书副本等;3、研究生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授予学位材料、体检表、奖惩材料等。
第3种观点: 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人才或暂存学校的选择与就业发展和个人意愿相关,转至生源地就业手续简便,但考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需重新办理;暂存学校适合未确定工作或考研计划的毕业生,但需注意有效期不超过两年。法律分析1.档案转至生源地人才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回生源地范围内发展的毕业生,或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可以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如果两年内选择考公务员或者进入企事业单位,则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2.档案办理暂存学校如果没有心仪的工作,也没想好接下来是否考研,可以联系学校相关负责人办理档案暂存,待决定好后,再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注意,有效期不可超过两年,否则学校会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并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所以务必得在有效时间内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拓展延伸高校毕业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策略高校毕业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策略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高校毕业生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和管理的方法和方式。通过建立高校毕业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档案信息的快速录入、存储和检索,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数字化管理还可以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在实施数字化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范,明确档案的归档、存储、传递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此外,还需要进行信息技术的培训和支持,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通过数字化管理,可以提升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为高校和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结语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非常重要。如果计划回生源地发展或暂时不就业,将档案转至生源地人才是较为适宜的选择,手续简单方便。若对未来工作或考研没有明确计划,可以将档案暂存学校,但需注意有效期不可超过两年。数字化管理为高校毕业生档案带来了便利,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保护了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通过数字化管理,高校和毕业生可以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十七条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可以补办存档手续。没有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毕业生可以去人才市场补办;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可以按照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重新办理。2、可以咨询办理。档案在自己手上的毕业生,应该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何处理,如果档案被拆封,需要向有关部门核实资料。3、对于档案留在人才市场超过5年没有交档案保管费而被人才市场封存的,只需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局不接受毕业生档案。目前国家对于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法律依据:根据详见各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细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毕业后档案存放学校(注意2年期限):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工作(或考研),导致毕业即失业,可以到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在两年内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到学校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两年过后,学校就会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档案丢失。二、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建议):1.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但要提醒的是,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2.毕业后找到单位的,可放心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挂靠,而且挂靠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3.毕业后找到单位后又辞职到其他地方去的,这里还有个注意点:某些地方的人才市场5年内如果没有交档案保管费,人才市场保管档案的义务就会自动解除,档案会被封存,我们的档案会成为“死档”(35岁之前可以档案激活,35岁之后,就麻烦了)!三、毕业后档案主动打回原籍(建议):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省的以后麻烦,毕竟以后如果有事情可以让父母帮着处理。把档案放在家乡的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四、毕业后档案寄送公司/单位(不太建议):现在一般公司都是把员工档案统一放在公司所在区的人才市场的。建议档案还是不要归公司管理,以防自己离职的时候档案很有可能被公司扣留。五、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尽量不要):档案在街道的话,一旦有单位录用你需要调取档案的话比较的麻烦。而且档案放在街道一样要交存档费用。法律依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