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是在哪里1、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2、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二、什么是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辞职后管理档案首先得看原单位和新单位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迁走以及新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转入,现在一般单位不接受档案但是还存在这样的公司要求档案入职的时候一起必须转入的。档案保管在人事局,但报到证是本人原工作单位,这样档案保管在人事局还是人才市场没有多大的区别。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否则,以前的工龄就无法计算了,将来办不了退休。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也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自己交保险,那样的话,保险不会断。
第3种观点: 档案所在地一般在哪的情况如下:1、就业单位。本人可以问一下本人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本人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证并存放个人档案;(3 )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第二十五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擅自运送、邮寄、携带出境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个人档案办理步骤是什么1、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本人身份证、本人近照;2、填写一式两份;3、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4、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5、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