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取得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烟草产品不构成犯罪,但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管理,违法经营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和罚款。非法经营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买卖许可证和其他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不违法。如果个人从正规渠道取得,携带仅仅是为了个人使用的,没有倒卖行为的,不构成犯罪。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拓展延伸
个人携带大量烟草制品是否涉嫌走私?
个人携带大量烟草制品,在法律上存在涉嫌走私的可能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个国家对烟草制品的携带数量都有限制,超过限制数量则可能被视为走私行为。走私烟草制品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如罚款、刑事处罚等。因此,个人携带大量烟草制品需要谨慎,建议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确保不超过规定数量,以避免涉嫌走私的风险。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合法取得、个人使用且无倒卖行为的烟草制品不构成犯罪。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管理,需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违反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个人携带大量烟草制品需谨慎,遵守法律法规,以免涉嫌走私。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七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