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中,要确定船舶碰撞的责任,首先要先确定是否构成船舶碰撞。在我国,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有如下:
1、发生碰撞的双方都是船舶。这里就需要排除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间的碰撞,排除军事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其他船舶的碰撞,同时还要排除20总吨以下小型船艇间的碰撞以及内河船舶间的碰撞。
2、船舶碰撞要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
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间接碰撞必须是当事船有过失。
5、船舶碰撞还要造成损害结果。
确定是船舶碰撞,那么接下来就要按照船舶碰撞确定责任分担。这里还要区分在双方都没过失、共有过失、单方过失等原因引起的碰撞下,具体的赔偿责任如下:
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为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
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单方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需要由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如果波及第三方,过失方还需要承担第三方的损害赔偿。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是有过失的船舶碰撞,但不知道是谁的过失的,也就是损失的程度相当或过失责任的比例难以判定,那么双方的损失就由双方平均负责。
一、船舶发生碰撞由谁处理
船舶发生碰撞的国,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
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