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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增金额是什么意思

2023-05-13 来源:钮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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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招待费的调增金额是什么意思

调增金额是指调增你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反,调减金额就是调减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金额说白了就是你的业务招待费不能税前全额扣除,调增部分就是不能扣除的部分。

问题二:所得税调增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调增就是企业财务上列支的费用不符合税务的要求,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需要交纳所得税,例如招待费的列支:税务上规定不能攻过收入的千分之五,如果企业的招待费超过了收入的千分之五了,就要把超过的部分做调增。

问题三: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中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是什么意思

账载金额就是说账本上记录的金额,税收金额就是税务确认的金额,调增金额是在所得税纳税调整前需要调整增加的金额。举例如下: 1、比如你营业收入5000万,发生招待费50万,帐载金额50万,税收金额25,调增25万。50*0.6 大于5000*0.005饥 所以税收金额只能为,60%税前扣除,可不能超过千分之五。 2、职工工资 计提100万,年底实际发放90万 帐载金额为100 税收金额为90 调增10 3、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或交通罚款等,比如2000,帐载为2000,税收为0,调增2000,因为罚金和滞纳金等不能税前扣除。 4、不合法的票据,我们单位的 ... 费发票开的是个人,5000,帐载5000,税收0 调增5000,因为不合法的票据不能税前扣除。这一项填在20 其他 这一行中。

问题四: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增,调减金额是什么意思?

调增:就是将利润调高,费用调低。调减就是相反了。一般是调整违反税法的相关费用和支出。

问题五: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

就是说税务需要缴税的收入,在会计上不计收入,或者税务上不允许扣除的费用,会计上允许扣除,在进行所得税年报时,需要按税法进行调增。如会计据实列支的招待费,在税法上要按收入的0.5%以内,60%扣除。就是说那个小用哪个。比如某企业年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60万元,那么,税法允许扣除36万元,这样就需调减管理费用24万元,相对来说,应纳税所得额就增加了? 如视同销售等等。

问题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是什么意思?

调整金额就是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各项目计算税务局已事先设好了公式,按要求填上相关金畅后自动生成。

问题七:通俗讲什么是纳税调增额

就是会计法计入的费用,税法不认可,不计入可扣税的费用,导致利润上升就需要调增纳税额。 希望帮助到你。

问题八:纳税调整增加额是什么意思?

纳税调整增加额厂指会计可以扣除的,但税法不能扣除,需要对利润进行调整增加,才能形成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的这个调整额就叫纳税调整增加额。

问题九:纳税调整增加额是什么意思?减少额又是什么定义。和应纳所得税有什么计算关系

企业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将就会出现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则需要按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即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的办法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一)会计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为收益 1.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工程项目。在会计核算时按成本入账,不计入利润总额;但在税法上则应按产品的售价与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税法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计入总收入予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二)会计核算上作为费用或损失予以扣除,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却不允许扣除或不允许全额扣除 1.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纳税人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8)担保支出。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9)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0)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职工个人住房的折旧。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折旧费和维修管理费。 (1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税收法规有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标准,但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应予以调整。 (1)借款利息支出。以下二种情况应调整企业纳税所得:①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息以上的部分。②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 (2)工资、薪金支出。纳税人发放的工资在计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限额范围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扣除;超过计税工资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现行计税工资的月扣除最高限额为每人1600元。 (3)职工 ... 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在计算扣除 ... 经费时,凡不能出具《 ... 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 ... 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企业、事业单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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