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怎么处理扣押的物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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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4

被海关扣押的物品将在海关做出处罚决定后,进行没收或者罚款,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1、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

2、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

3、人民*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扩展资料

法律修订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

海关依法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4

被海关扣押的物品将在海关做出处罚决定后,进行没收或者罚款,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1、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

2、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

3、人民*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扩展资料: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

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5

  拍卖是海关罚没收物资最主要的处置方式。
  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特殊经营规定的罚没货物和物品,海关都委托拍卖公司实行公开拍卖。这是海关处理罚物资的主要方式,拍卖价款全部上缴*国库。
  特别注意,那些不允许流通或国家指定销售的物资,海关不能进行拍卖。第一类是海关罚没物资中的违禁品,第二类是国家另有管理规定不宜拍卖的罚没物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武器、反动宣传品等等也都不能进行拍卖。
  处理方式一般包括:
  定向转卖。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如走私成品油等。
  销毁处理。主要对查获切割汽车、盗版光盘、淫秽物品、非法宣传品、部分的侵权产品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今年1月6日下午,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就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执法查没象牙公开销毁活动”。6.1吨近年来执法行动中查没的象牙,在粉碎机的强力粉碎下,变成了一堆堆碎末,被彻底销毁。这也是这是中国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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