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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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2:12
出纳人员能兼管工作,除了会计法规定不能兼职外,其他均可以兼职。《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