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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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2:52
法律分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本级*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本级*、人民*和人民*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监察委员会、人民*和人民*的工作;撤销本级*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