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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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成交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0%
关于对房改房的房屋原值等细节的规定,你可以再详细看一看该文。
3、在实际操作中,税局对于二手房交易大多是核定税率征收的,因为这样简单省事。以广州2008年为例,是直接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成交价为24万,则要交2400元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