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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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16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流程来办理: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凭借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去申请工伤赔偿;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赔偿的项目和费用;最后及时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是单位,再转交给职工。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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