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6
违章建筑被违法强拆后,能得到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法律规定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中一种,强制拆除其违章建筑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是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的,但是如果拆除程序存在违法性质,受害人是有权利去申请国家赔偿的。
法律分析
无论违章建筑存在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没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建造的,都会被强制进行拆除,并且当事人是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款的,但是也存在着国家相关机关违法强拆的情形出现。一般情况而言,给行政相对人员造成损害的相关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的机关,如果是根据法律法规所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过程当中,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一定损害的被授权的相关组织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过程当中,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也是赔偿义务机关。综上所述可知的是,国家赔偿制度的出台是为了弥补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由于行使职权的不当造成给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带来的一定损失而设定的,违章建筑强拆程序违法侵犯了行政向对方的相关权益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7
1.修订前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3.不难看出,修订前我国实行的是违法归责原则,也就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性来判断国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修订后去掉了“违法”二字,即只要行使职权时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都必须予以赔偿。这对公权力是一种制约,能有效保障公众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7
被认定成违法建筑之后,也要依法进行拆除,若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因墙拆造成房屋价值损害的赔偿,以及其他相关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8
你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了,如果是一般违法建筑或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建,那么一般来说是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8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你好,即使是违法建筑,在拆除时也要依法拆除,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当事人依旧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