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2020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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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5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
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
规定的:“ 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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