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30
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31
1.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
2.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困难,但需要建立在双方合意基础之上。如果提出辞职不能拿到补偿。
3.如果合同没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你们还存在劳动关系,你需要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31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 帮助你,请参考采纳:
1、看到其他好心人回答的挺详细,但就怕你越看越迷糊,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金是拿不到的。
2、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按照规定拿到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解除不了,那么你仍然可以继续上班。
4、个人感觉,你现在最关心的应该是这个问题:你能否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这样的想法,我建议你:看看公司有没有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地方,比如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等,如果有,那么你完全可以既可以主动解除与单位的合同,又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祝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32
1.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协商解除的,公司应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2.协商不成,你也可主动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无*司是否同意,一个月期满,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主动辞职的,没有解约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32
可以提出辞职,单位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