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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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0:57
*事处是区*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级*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由于受历史等原因的影响,*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其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社区地域范围界定不清,社区组织管理职能不明,导致街道管理层面政社不分,工作量大增。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作为社区区域,于是*事处一身二任。作为城市基层*的派出机构,*事处代表*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综合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它又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加上自身的管理范围没有用明确的制度来规范,使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办事处工作量大增,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第二,居委会职责模糊,工作方式的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导致*事处越位走轨。*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现实中却承担了行政、执法、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派出机构演变成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另外*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也变成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得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于*事处的安排,从而陷入了大量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应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0: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民政局是县级以上*的组成部门,基层组织建设是民政局的工作职责之一.
2.居委会(现都改为社区了), 是城镇基层自治组织,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它的产生和改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法有关程序进行,民政局依法对基层组织的选举产生进行指导.
3.社区纵向隶属于*事处管理.横向同时接受包括民政局在内的一些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