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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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2
周末不算工作日。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长度(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25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目前不少发达国家或者社会主义国家都推行这种制度。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1、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
(原则上:自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为公休日——完全适用国有机关和事业单位)
(企业除外: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全年的法定公休日为:104天(12个月所有的周六和周日);
3、全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4、一年的法定工作日为:365天/年-104天/年法定公休日-11天/年法定节假日=250天;
5、每一个季度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年法定工作日÷4个季度=62.50天;
6、每一个月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年法定工作日÷12个月=20.83天;
7、每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小时数)为:8个小时;
8、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为:5天/法定周工作日*8小时/法定日工作时间=40个小时;
9、每一个月的法定工作时间为:20.83天/法定月工作日*8小时/法定日工作时间=166.个小时;
10、每一个季度的法定工作时间为:3个月*166.67小时/法定月工作时间=500个小时,或62.50天/法定季工作日*8小时/法定日工作时间=500个小时;
11、每一年的法定工作时间为:12个月*166.67小时/法定月工作时间=2000个小时,或250天/法定年工作日*8小时/法定日工作时间=2000个小时;
12、每一个月的加班时间,法定为36个小时;
13、每一个季度的加班时间,最多为“3个月*36个小时/法定月加班时间=108个小时;
14、一年的加班时间,最多为:12个月*36个小时/法定月加班时间=432个小时;
15、每一个月可用于工作的时间,允许为:166.67小时/法定月工作时间+36个小时/法定月加班时间=203个小时;
16、每一年可用于工作的时间,允许为:2000小时/法定年工作时间432小时/年加班时间=2436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3
周末不算是工作日。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长度(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25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扩展资料:
1、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
2、全年的法定工休日为:104天(12个月所有的周六和周日)。
3、全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4、一年的法定工作日为:365天/年-104天/年法定工休日-11天/年法定节假日=250天。
5、每一个季度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年法定工作日÷4个季度=62.50天。
6、每一个月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年法定工作日÷12个月=20.83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比心]亲,很高兴为你回答。[比心]
休息日。
分析:
今天是公历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农历2022年二月初十。因此,今天是国家法定的双休日,属于休息日。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感谢支持!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4
1、正常情况下,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都不能算为工作日。
2、在特殊情况下,因为国家放假调整,周末需要调休上班,是可以算工作日的。
3、在企业上班中,周末是可以根据生产营业情况进行调休。可是可以算作工作日。
4、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