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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乌台诗案,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是被告。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
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
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扩展资料乌台诗案之后,苏东坡谪居黄州,远离官场。乌台诗案使苏轼对儒家的仕宦思想产生深深的怀疑,在仕途失意之时,自然倾向于佛家和道家的思想。
表面上苏轼弃儒从道,但是实际上,儒学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扎根其内心之中了,而苏轼又将佛道的出世与儒家传统思想中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和于宋代“修己治人”统一起来,故其作品谈禅说理、怀古感今,无所不包。
苏轼一生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宦海沉浮,两遭流放。乌台诗案对于苏轼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个低潮,但却是其文学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
这种仕途的不得意和现实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将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托于佛法禅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义上成就了东坡式“自在洒脱、空灵超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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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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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二年 (1079),苏轼移任湖州 (浙江省吴兴县),七月遭御史台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补入狱,他们指证苏轼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做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断章取义的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法律一类的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以法律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水利的这个措施不对。其实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水利工程,怎会认为那是错的呢?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结一句话,是认定他胆敢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
苏轼在御史台内遭到严刑拷问,他自认难逃死罪。最后终能幸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赐被判流放黄州(湖北省黄冈县),苏轼被拘禁近百日,后获释离开御史台之狱。后人把这桩案件的告诉状和供述书编纂为一部《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汉书·朱博传》:“是时,兀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后世便以御史府为乌府,御史台为乌台。由于这案的发起者都是御史台的言官,他们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的见习史官)舒覃、何正臣等,因此称为“乌台诗案”。。
苏轼致祸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须有罪名”外,据说是因为得罪了当时的宰相王安石。当时人的笔记里曾记载其事。
说苏轼在朝廷当礼部尚书之时,有一日,他去王安石的书房乌斋去找王安石,王不在,苏轼见乌斋台桌上摆着一首只写得两句尚未写完的诗——“明月枝头叫,黄狗卧花心。”
苏东坡瞧了又瞧,好生质疑,觉得明月怎能在枝头叫呢?黄狗又怎幺会在花心上卧呢?以为不妥。于是提笔一改,将诗句改为“明月当空照,黄狗卧花荫”。
王安石回来后,对苏轼改他的诗极为不满,就将他贬到合浦。苏东坡到合浦后,一天,他出室外散步,见一群小孩子围在一堆花丛前猛喊:“黄狗罗罗,黑狗罗罗,快出来呀?罗罗,罗罗罗罗。”苏东坡出于好奇心,走过去问小孩喊什幺,小孩说,我们叫虫子快点出来,好捉它。苏东坡凑近花前一看,见有几条黄色、黑色象芝麻大的小虫在花蕊里蠕动。又问小孩说这是什幺虫?小孩说:黄狗虫,黑狗虫。苏东坡离开花丛,来到一棵榕树下,正碰到树上一阵清脆的鸟叫声,问旁人,这是什幺鸟叫?旁人答道:这叫明月鸟。此刻苏东坡才恍然大悟,知自己错改了王安石的诗。
这段记载的真伪已不可考。从史实上看,王安石罚苏轼,错改两句诗似乎不是王安石讨厌苏轼的真正原因。其实质上的原因,当是政治上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因此之故,苏轼方有如此刑名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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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台诗案始末
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江苏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谴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
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现在的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们恼羞成怒,必然对苏轼进行报复,同时也是借新法谋私利、打击异己的一个步骤。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檀”去“木”,念“蛋”)经过四月潜心钻研,找了几首苏轼的诗,就上奏说: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漫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他举的例子,“赢得”两句及“岂是”两句出自《山村五绝》;“东海”两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读书”两句出自《戏子由》。但经断章取义后,句句上纲上线。
马上,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脚后脚杀到,他们历数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他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接着说苏轼急于获得高位,在心中不满之下,乃讥讪权要。再次,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是苏轼拒不从命。最后,虽然苏轼所写诗之荒谬浅薄,但对全国影响甚大,“臣叨预执法,职在纠*,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这位李定正是当年因隐瞒父丧而被司马光称为“禽兽不如”的家伙,苏轼也讥他“不孝”。虽然群小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
此时,苏轼的一个好友王诜,是他印了苏轼的诗集,听到这个消息,赶紧派人去给南部的苏辙送信,苏辙立刻派人去告诉苏轼,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时出发,但苏辙的人先到,苏轼知道消息,立即请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职。
皇甫遵到时,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团,不知会有什么事发生。苏轼不敢出来,与通判商量,通判说躲避朝廷使者也无济于事,最好还是依礼迎接他,应当以正式官阶出现。于是苏轼穿上官衣官靴,面见官差皇甫遵。
苏轼首先说话:“臣知多方开罪朝廷,必属死罪无疑。死不足惜,但请容臣归与家人一别。”
皇甫遵淡然道:“并不如此严重。”命士兵打开公文一看,原来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苏轼的太守官位传唤进京而已,要苏轼立即启程。苏轼归看家人时,全家大哭。苏轼笑着说了一个故事安慰他们:
“宋真宗时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间访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荐杨朴出来。杨朴实在不愿意,但是仍然在护卫之下启程前往京师,晋见皇帝。皇帝问道:‘我听说你会作诗?’杨朴答道:‘臣不会。’他想演示自己的才学,抵死不愿作官。皇帝又问:‘朋友们送你时,赠给你几首诗没有?’杨朴回答道:‘没有,只有拙荆作了一首。’皇帝又问:‘是什么诗,可以告诉我吗?’于是杨朴把临行时太太做的诗念出来:更休落魄贪酒杯,且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家人听了故事,心里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吓得手足无措,个个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陈师锡设酒筵饯别。但老百姓都出来看太守启程,县志记载,老百姓都泪如雨下。苏轼途经扬州江面和太湖时,都想跳水自杀。他不知道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会牵连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会给弟弟招致麻烦。不然,后人就见不到赤壁怀古和赤壁赋了。家里烧了他大部分与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县,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们的行李,找苏轼的诗,书信和别的文件。后来苏轼发现自己的手稿残存者不过三分之一。
苏轼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被正式提讯。
苏轼先报上年龄,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再叙历任的官职和有他推荐为官的人。他说,自为官始,他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依次是任凤祥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
最初,苏轼承认,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里“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审问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蛋定的调子,说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