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4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0
刑事案件审问的时候不会挨打。
刑事案件批捕后在审讯过程中肯定不会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殴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现在国家各种程序法就是为了约束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当中的执法行为,刑事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国家形象,只要证据充足够充分,可以零口供定案,但不允许殴打嫌疑人取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0
刑事案件审问的时候不会挨打。
刑事案件批捕后在审讯过程中肯定不会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殴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现在国家各种程序法就是为了约束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当中的执法行为,刑事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国家形象,只要证据充足够充分,可以零口供定案,但不允许殴打嫌疑人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五十八条 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1
以前审讯都是刑讯*供,用皮带警棍打的人皮开肉绽。现在会改用其他方法让你不会有伤痕,比如冷冻。连续几天几夜不停的审讯,不让你睡觉不给吃,不给喝,大小便拉在裤子里。受不了了,照样会招供。在没有监控的地方,照样可以用皮带抽打你用针刺手指甲。等伤好了你也看不到伤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1
现在来说不会,一是不准,二是没必要。因为现在信息传播技术很发达了,纸包不住火刑讯*供很容易传出去,这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同时也违法。第二就是刑讯*供的证词是无法律效力的,犯人就算是招了也可以以刑讯*供为理由在法庭上直接翻供。再有就是审问的方法有很多,刑讯*供是效率最低,风险最高的手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22
出来的人有几个说不挨打的?出来的人说的才是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