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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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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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我为您查询一下哈

提问在职 母亲是恶性肿瘤 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答好的

请您稍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这个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您先看一下啊

您符不符合

提问这些都没有,这个自住住房必须是我的名字的房子?

回答没有的话目前这些规定里就是不符合的

提问(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回答对对对

我们的系统一次发不了那么多

就给您忘了

那就是可以的

提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回答我要先确定一下您刚才发的那个条款

不好意思您刚才发的那个十一的条款

我们在系统里没有找到的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这是剩余的

所以您这个我们不能下定论

您可以去管理中心问一下其他情形

如果您符合的话

1、持有提取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受理申请之后的三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批准通过后,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这些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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